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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9月15日

长相思守

 

十五的月圆,与爱有关。

中国人历来都是喜聚不喜散,于爱情尤甚。长相厮守,是对天下有情人也是他们对自己的最好的祝愿。爱情,无论它开着多么浪漫绚丽的花儿,我们期冀的是它的平淡的果实。无论是中国式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安徒生童话式的“王子与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美好的愿望总是一贯相通。中国人似乎更执着些。即便情人们生死永隔,也要谱一曲“天上人间会相见”的长恨歌,或是唱一出梁祝化蝶的凄美故事。长相厮守,长相厮守。

程程说,我们也要。

可是,我知道,世上还有着许多因分隔两地而不能相守的人们,即便在这月圆的夜。爱情的花,唯有用相思来灌溉;成熟的果实,须经历多少磨难。相思,相思!那是“卷帷望月空长叹”的无奈,是“一寸相思一寸灰”的煎熬,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决绝。

不过就是天涯海角的距离,可我们却无法逾越。不过就是离别,可我们却难胜相思。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矣;离别之恨,亦莫过于相思。“别时容易见时难”是画皮不画骨,独有李义山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一语道尽了相思者的心境。相思、相见、相别,相思、相见、相别……似乎成为一个永无止境的轮回。

程程说,怎么都是伤心词,年轻人要克制。

我便想起“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它出自张九龄的《望月怀远》,写的仍是情人缠绵悱恻的相思,只是被后人断章取义地广泛使用。我独喜欢它空明悠远的意境,有时竟能从中悟出些禅理来:相思于爱情而言,不就是万古长空中的一朝明月吗?这样的海上明月,恐怕也只有苏子笔下的清风明月才能与之媲美。“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或是缥缈的天问;“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却是千百年来无数情人们排遣相思的最大的慰藉。我们该庆幸,我们对着同一轮明月,而不是一个来自火星,一个来自金星。

程程乐了,我以后每年都陪你一起赏月。

可我们谁都清楚,相思,是无论如何也挥之不去的。我时常沉迷于理性,又时常陷于感情而不能自拔。程程比我要洒脱些,她跟我说,我又哭了,这次是因为想你想的。于是,我就记起上次相见时她给我唱的歌,梁静茹的《想念是会呼吸的痛》。

我问,我们何以要受这相思之苦?程程说,为了我们永久的爱情。

为了永久,就得承受苦痛。我想,程程有时候真是一位大哲学家。钱钟书不也说过吗,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你看“快乐”这词怎么写的,它是快过的欢乐。我们甚至来不及品尝,它只能放在将来的树枝上或过去的果盘里,憧憬或者是回味。而采摘它的艰辛与渴望,正是催它成熟的风雨和阳光。冰心说:“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这不也是我们爱情的写照吗?

程程,我明白了。有痛苦,才有欢乐;有思念,所以相守。这就叫长相“思”守,你说对吗。

By 鼎锅

二零零八年中秋

9月12日

感受生活之美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温柔地掀开你朦胧的睡眼;当你路过图书馆旁的那棵古老的槐树,顺着长发少女的读书声,不小心闯进她的思绪;当你在球场上与人奔跑,相互倾听彼此的呼吸,并致以洒满汗水的笑脸;当你遇见小河边的步履蹒跚的白发苍苍的老人与他的金黄色的小狗一起漫步;当孩子的笑声与鸽子一同着蓝天与白云飞去;当清新的空气从坚硬的岩石和松软的土壤带来生命的气息……亲爱的朋友,你可曾感受到,这就是生活之美。

如果你是一个离群索居的孤独的思考者,如果你是一个无所适从的迷惘的流浪汉,如果你一味的沉湎于往日的蛊惑人心的时光,如果你的眼睛只能看到似乎触手可得的名利,如果你的固执与偏见蒙蔽了自己的良知和本性,如果你终日闷闷不乐或是惴惴不安,请你相信,亲爱的朋友,你应该去感受生活之美。

生活之美,人性的善良,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意义;生活之美,与大自然的纯真,构成我们生存的这个妙不可言的世界;生活之美,与宇宙的深邃,是我们永恒的话题的与终极理想。

亲爱的,感受生活之美吧!它让弱小的身躯充满力量,让浮躁的思绪平和安详,让阴霾的心灵洒满阳光,让快乐的源泉永不枯竭。生活之美,让你,亲爱的朋友,成为人间的天使。

生活之美就在你的身边,你无需劳神苦思,也无需四处寻找。它就在你的身边,亲爱的朋友,而当你发现它的那一刻,你将成为它最美的一部分。

By 鼎锅

3月1日

为读书而读书

 

我自六岁开始读书,至今已有十六载。

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己。”庄老先生的本意大概是为了告诫世人,学海无涯回头是岸。可千百年来,这句话被人们断章取义地误读成“生命不息,学习不止”的警言,以至于成为所有读书人心中至高无上的真理。是精心编织的谎言,还是无意造就的误会,这已不重要。然而,正如同生命本身就深邃难测一样,读书的意义又有多少人能够参透?

我记得自己年少时唯恐念书,三过学堂而不入。父亲每次送我上学,我都悄悄尾随而归。那时的我是少不更事,还是天性使然?人生而自由,那么读书是为了追求自由,还是对自由的禁锢?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阶梯又将通向何处?……读书越多,困惑也就越多。但这解惑的法门,又唯有读书而已。

曾经流行一段记者与放牛娃的问答,颇耐人寻味。

记者:你每天都在这放牛吗?

放牛娃:

记者:你放牛为了什么?

放牛娃:攒钱

记者:攒钱做什么?

放牛娃:娶媳妇

记者:娶了媳妇呢?

放牛娃:生娃儿。

记者:娃儿长大以后让他做什么?

放牛娃:放牛。

与放牛娃一样,读书人也陷入类似的怪圈。读书为了什么?赚钱。赚钱做什么?娶妻。娶妻之后呢?生子。然后呢?再教孩子读书。

网上也曾盛传研究生就是农民工的说法。在农村,一个农民工忙碌一生,追求的是盖栋体面的楼房,娶个贤惠的老婆。而在城市,一个研究生读了二十年的书,到头来也是为了买房娶妻。若是读书成了这般模样,还不如早点回家种地。

在品味这些悲观和无奈的同时,我也时常在思索,读书的意义究竟何在?

少年周恩来面对老师为何而读书的质问时,掷地有声地答道: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个声音令所有读书人心头一震。可惜的是,在我们大谈中国崛起的今天,这样的回答已经悄无声息。我想起某位校友曾说:交大者,成人生宏志、习兴国韬略之圣地也,非追逐名利、享受安逸、苟求安生技艺之处也!可是真正有多少大学生在外企的高薪面前能不怦然心动?读书人特有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气节已经荡然无存,愈演愈烈的却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的庸俗。经世致用的理想,被金钱至上的实用主义取而代之。在市场经济下挣扎的读书人,不得不卑躬屈膝,苟求生存。

扪心自问,我读书又是为了什么?前辈先人之教训,村叟野老之戏言,犹历历在耳;严父慈母之嘱咐,恩师好友之规劝,常记挂于心。读书求学,似乎只是因为不敢忘本,而求一己心安。

为天下苍生也罢,为建功立业也罢,为一己私心也罢,不过是志趣高低的不同。人各有志,鸿鹄要高飞,燕雀却喜欢低空。读书人各有抱负,这都无可厚非。

然而我想,读书的目的并不能等同于读书的意义。我向来不主张为人处世的目的性太强,目的不是意义的全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做事目的性太强,便会不自觉地带有功利色彩,而失掉其本身的意义。读书做学问也是这般。白鹿洞书院有条学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古人耻言功利并不可取,今人却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我以为,功利可作为收获,却不可作为追求。淡泊名利隐姓埋名为学术而奉献一生的前辈们,到头来恰恰能够功成名就。读书是读书人的本分,读书人只管安心读书即可,大可不必每天想着读书有何用。中国有句俗话:百无一用是书生。我倒觉得,这句话最能揭示读书的意义。读书人不谋稻粱,所以不会种地;不为金钱,所以不懂经商。书生百无一用,是因为他们心无旁骛。但他们所创造的潜在价值,远非种地经商能比。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读书的无用之用,才是大用。每个民族都要有一群仰望星空的人,读书人扮演的正是这个角色,他们是社会的脊梁,是民族的尊严。若读书人要为生计而奔波,那是整个社会与民族的悲哀。

有人说生命的意义不在别处,而在于自身,或许读书也是如此吧。下这般结论,多少有些自我解嘲的味道。但我依然固执地相信,能够做一个简单而纯粹的读书人,为读书而读书,为学术而学术,应该算是读书人最完美的理想了。

11月12日

不能说的秘密

 

佛曰:爱如禅,不能说,不能说。

—— 三毛

语言是什么?语言不过是人类交流的一种方式而已。人的内心如浩渺无涯的宇宙,充满着奇妙的未知。用语言去探求人的心灵,很难逃出“以有涯随无涯,矣”的困境。

语言确实常有力不能逮的时候,否则也就不会有“妙不可言”“莫名其妙”之云。“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所谓“忘”,恐怕只是语竭词穷的掩饰。东坡说,言有尽而意无穷,天下之至言也。老子更聪明,道可道非常道——我知道,但我就是不告诉你。

维特根斯坦有句名言广为传诵:“凡事能说的东西都能说得清楚;对于不能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不能说的秘密之所以不能说,大抵也是这种味道。知道的,自然无需说;不知道的,自然也无法说。有的人知道,有的人不知道,才能称之为秘密。

“我想知道,你今天弹的曲子是什么名字?”

路小雨踮者脚尖,附在叶湘伦的耳边,轻声说:“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湘伦当然也不知道,小雨从何处而来——她就如同天上掉下来的,带着灿烂的笑容。湘伦只知道,从他循声走进琴房的一刹那,他就再也忘不了她。

上课的时候他总忍不住回头张望,他走神,因为心里总惦着她。他用自行车载着她在校园里穿梭,穿梭于爱情的世界;她伏在他背后,似乎今生别无他求了。

但他更眷恋的,定是她的小手。小雨伸出一根手指,点在湘伦的脸颊,她侧歪着头,笑得无比灿烂和温馨。在他们身后,是晚霞与海。电影中的这幅场景,美得令人窒息,美得不能尽说。

总之,他们就这样相爱了。

爱是心照不宣的超越语言的存在,没有理由,也几乎不需要什么逻辑。有首歌这样唱,I 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爱你在心口难),可以说深得其中之味。现在的青年男女们习惯于“谈恋爱”或者“谈情说爱”,仿佛爱情是“谈”出来的。然而大爱无言,最真挚的爱情应当是心有灵犀,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热恋中人们自然有喋喋不休的权利,但如果有一对恋人在电话中经常因为无话可说而沉默,那足以证明他们爱得深沉。爱到深沉时,便不能再说。

最幸福的莫过于相爱,最美妙的却莫过于相思。小雨忽地从人间蒸发,没了踪影。但湘伦知道,小雨只是调皮的躲了起来,她终将会出现的。静女其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这种等待,焦急当中洋溢着浪漫。他每天为她准备一个苹果,十五个苹果,十五天的相思。相思的痛苦并幸福着湘伦不能说。

为爱而斗争易,为爱而信守难。唯恐生死相许只是一时的诺言,在时间里褪尽了光泽;唯恐山盟虽在,锦书难托;唯恐柏拉图式的美好,终被世俗掩埋。有人说,天下的男子都耐不住寂寞。然而那冰冷如长蛇的寂寞不正是因为有了感情而存在么?感情愈深,寂寞愈是难以谴怀。琴室的一幕,令小雨心碎离去。她还会再回来么?湘伦也不知道。终于,小依代替了小雨坐在湘伦的车后,可是is there anybody can replace her in his herat?为小依而惋惜,她为得到一具没有灵魂的爱情而陶醉;为湘伦而感叹,他伤害的又岂只是小雨而已。“我要在毕业典礼上专门为你弹奏一首曲子”,湘伦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小雨为了这个承诺而现身于毕业典礼上,可她看到的却是小依赠给湘伦的手链。爱情如同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剪不断理还乱。是谁对?是谁错?终究不能说得清。

既然不能说,那就让一切都回到二十年前吧。小雨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教室,她抬起头来,望着眼前这个似乎从天而降的陌生人——时光已经倒流到他们未曾相识的那一刻。湘伦满眼都是泪,他带着灿烂的笑容,看着小雨,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他终于知道,“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没有音乐,生命是没有价值的。

——尼采

“那是萧邦最爱的女人,他们在一起十年了。”

“最后还不是分开了。”

“能够曾经拥有,十年,已经很长了。”小雨说。

画像上的女人是乔治桑,但萧邦并不是第一眼就喜欢上这个女人。其时萧邦已经名动欧洲,法国的上层贵妇争相向他学琴,为他所倾倒。然而,两次感情上的失意让萧邦心灰意冷,成为他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与此同时,萧邦自觉创作力衰退,灵感渐渐枯竭。萧邦大概也意识到,他需要一个人来播洒爱情的雨露滋润他干枯的心田。但萧邦没有料到,这个人就是乔治桑。

第一次见到乔治桑,萧邦就下了个结论“这是个令人生厌的女人”。乔治桑确实是个有悖于传统的女子,她饮烈酒,骑烈马,而她内心的感情也是无比的热烈——她那时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母亲。萧邦断言自己不会喜欢这个大他十岁并与他完全迥异的女人,可是不久,在乔治桑的百般柔情下,萧邦彻底地为她而陶醉了。

他们相爱了,善意的劝告或是恶意的攻击都无济于事。那是萧邦一生中最幸福的时期,乔治桑不仅给了他无微不至的爱情,也给了他源源不断的创作动力。乔治桑点燃的爱情火焰,使萧邦的天才尽情的燃烧起来,他最重要的作品几乎都出自这个时期。

但十年之后,他们还是分手了。是性格使然,还是缘分将尽,我们不必探究其中的原因。但从此之后,萧邦再也写不出任何一部重要的作品。在他生命弥留的那一刻,他说:我真想见她一面。

我们无从知道,究竟萧邦爱的是乔治桑,还是爱那段音乐创作的光辉岁月。或许对音乐家来说,音乐就是他们的生命;可是没有了爱情,音乐家就成了行尸走肉。

萧邦是幸运的,至少他拥有过十年。另一位古典音乐家勃拉姆斯,给后人留下的却是无限的慨叹。

相比萧邦的激情,勃拉姆斯的感情显得更加深沉,外冷而内热。勃拉姆斯所深爱的女子叫克拉,是他的老师舒曼的夫人。舒曼病重期间,勃拉姆斯与克拉一同照顾舒曼和舒曼的孩子,而他对这位师母的爱慕也与日俱增。但他敬重她,也敬重自己的老师,只能将这份爱慕深埋在心底。舒曼死后,勃拉姆斯选择了离开,他试图用空间的距离来隔绝自己的思恋。他无数次写给克拉的情书,一封也没有寄出;他创作的每一份音乐手稿都寄给了克拉,他说:我最美好的旋律都来自克拉

“他们不听音乐,是坏人。”湘伦的爸爸这样教育自己的儿子。

毋庸置疑,音乐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灵魂,提升一个人的人格。勃拉姆斯神圣的人格固然令人肃然起敬,而他的爱情同样令人唏嘘不已。因为爱情,他的音乐感人肺腑;因为人格,他的爱情更加熠熠生辉。

一八五三年,勃拉姆斯遇到克拉。一八九六年,克拉离开了人世。六十三岁的勃拉姆斯拖着病体赶去法兰克福参加那场葬礼,到的时候人已散去。在苍茫的夜色里,这位孤独的老人站在墓前,拉起一首无人知晓的小提琴曲。四十三年的情愫,终于在此刻得以表白。

第二年,勃拉姆斯与世长辞。他终身未婚。

“你很喜欢用一只手弹钢琴哦?

“因为这样……另一只手才可以牵你啊!”湘伦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只是音乐家的心愿。

 

时间是永远交叉着的,直到无可数计的将来。在其中的一个交叉里,我是你的爱人。

——博尔

霍金说过,“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收缩。”

但霍金不知道,在一间旧琴房,有一本名叫《secret》的琴谱,能教人穿越时空而存在:

Follow the notes upon a journeyAt first sight marks one's destiny

Once the voyage comes to an endReturn lies within hasty keys

就这样,小雨来到了二十年后,他第一眼见到的便是湘伦,而湘伦也成为唯一一个能够看见他的人。小雨说:“能够遇见你,已经很不可思议了。”爱情本就神奇,穿越时空的爱情自然不可思议。

“从琴房到教室一共有一百零八步,我睁开眼睛,就能看见你。”能够看见湘伦,成了小雨最大的幸福。尽管,她的幸福只是存在于将来的某一个时空的,它是如此的脆弱不堪,随时可能被时空之轮碾成碎片,消逝成宇宙里的一颗尘埃。每次她决定去找他时,都将承受多么大的痛苦与矛盾。他们是两个时空里的人,没有人会理解她,支持她,有的只是反对与嘲笑。可是,对于她生存的现实的时空,她毫无留恋。在那里,她被当作成一个异类,没人理解她,没有她期冀的爱。她决定去找他——为了他,她背离了自己生存的世界——除了他,她别无仅有。

“好好珍惜此刻跟我在一起的时光。”小雨这句话,是对湘伦说,也是对自己说。有人也曾这样告诫过我,不要老是顾虑将来,不要因为所谓的将来而剥夺此刻享受幸福的权利。珍惜当下的幸福,人生的真谛莫过于此。无论将来的将来将如何,小雨确信自己找到了她期待已久的爱。

如果没有误会,爱情或许能一帆风顺,但命运总是给人意想不到的安排。面对湘伦和另一个女子,小雨选择了离开——或者不能称之为离开,而是回去。似乎一切都只是梦幻,她该回家了,回到那个没有爱但至少也没有悲伤的地方。她好像是明白了,无论是湘伦,还是她自己,都只能属于自己的时空。

 “我们千万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唯有真爱追随你我,穿越无尽时空。”在小雨躲在门后哭泣的一刻,我突然想起成龙和金喜善演艺的那段缠绵悱恻的《神话》。千年的爱恋,最终也只能与地宫一同轰然倒塌。爱情在那无数的时空交叉中,竟是如此的苍白无力么?

幸而,命运给了我们意想不到的过程,也给了我们意想不到的结局。

当秘密层层剥开,一切的扑朔迷离都成为不可磨灭的回忆。“我每次回去的时候,都弹这么快呀。”湘伦终于想起小雨的话来。他要跟她一起回去,回到过去的某个时空里。因为只有在有她存在的时空里,才有爱的存在。“Once the voyage comes to an endReturn lies within hasty keys。”在急速的旋律里,旧的旅程走到尽头,然而就在琴房轰然倒塌的那一刻,湘伦睁开眼睛触摸到了光明——他知道,新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By 我本楚狂人


3月24日

程灵素传

程灵素者,白马寺药王庄人也,其名取于《灵枢》《素问》二书。灵素自幼入毒手药王无嗔门下,排行第四。药王因先前所收弟子皆心术不正,恐百年后无人制之,故纳灵素以为关门弟子。药王每言曰:灵素天资聪颖,心性温良,可发扬我衣钵;太重情意,望日后慎之。

药王既殁,遗《药王神篇》。灵素潜心钻研,略有所成。神篇载:“天下有至毒九种,鹤顶红、孔雀胆、墨汁、腐肉膏、彩虹菌、碧蚕卵、蝮蛇、番木鳖和白薯芽,皆难解。若以碧蚕毒与鹤顶红、孔雀胆三毒混用,剧毒入心,无法可治。”灵素每思解救之法,未可得;故常以自戒,勿轻易使毒。

有少年者名胡斐入庄求药,武功卓绝,宅心仁厚。灵素佯装村姑试之,以礼相待,由是暗生爱慕,心许之。

赴苗家庄,灵素随行,自此涉足江湖。灵素旦夕伴左右,情意日深,而不察。恐江湖行走不便,又顾及灵素清名,意欲与灵素结为兄妹。灵素闻之,心如刀割,却终从之意。然爱恋之心,未曾稍减。

其始,遇天山门下袁紫衣,早生情愫。紫衣貌美如花,灵素自惭形秽,每黯然神伤,夜不能一心系于紫衣,于眼前人则浑然不觉。或为紫衣失魂落魄,情难自拔,灵素则柔言相慰,可谓伤心人对伤心人矣。灵素不求名分,与日夕相对,亦与之同悲喜,惟之心意是从。为与君心有戚戚焉,灵素用心之苦,用情之深,竟至于斯!

后悉紫衣剃度出家,万念俱灰;灵素既喜且悲,然心中之思量,终非世俗小女子所能比也。情至深处,更无私心。

初时,药王偏爱灵素,秘传神篇,门下弟子耿耿于怀,各怀异心。药王之师弟石万嗔,亦觊觎神篇久矣。可怜京西破庙中,灵二人遇伏。灵素虽以巧计退敌,而亦身中三毒,攻入心脉。自知无法可救,惨然曰:“我将去矣,二妹切勿挂念。”灵素曰:“大哥莫慌,我有解读之法。”乃吮其毒,泣曰:“师父说‘三毒攻心,无药可救’,只因他以为这天下者,必不肯牺牲自己之性命来救病人。我今日为大哥除此毒,亦辱师门。”言毕,又淡然笑曰:“我将去矣,请大哥日后务必常将灵素记于心间,如此则瞑目矣。”隧毒发而亡。

楚诳人曰: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然古今之痴情女子,或沉迷于风花雪月,或纠缠于男女私怨,或彷徨于争让取舍,又何足道矣!痴情如灵素者,凡身心之所系一并托付于人,绝无半点私心,岂同于常女子。及至以生命相许,虽心中凄楚万分,犹泰然自若,世人焉能与之同日而语!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天下至情至性之奇女子者,其灵素之谓也!

Ps新拍的电视剧《雪山飞狐》,不过是杂糅了《雪山飞狐》《飞狐外传》两篇小说。虽是如此,剧中胡斐与程灵素之间的情节,仍令我感动不已,聊作此篇以记。

by  我本楚狂人 

2月27日

狂人测字

狂人机缘巧合偶得东方朔测字秘术,今随机抽取几位博友,各测一字,以报关照之恩(排名不分先后):

任平生 任,从人从壬,二者发音完全一致,可见任兄必为表里如一之诚实君子。又,天干之中代表水,故断言任兄之真名里面必定有水或水旁,例如海,洋等。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任兄心地善良,为人民大众服务,功德无量矣。此人值得深交。(准,真准,怎一个准字了得!)

球球 ,从女从口,女居于室内,正是丁家有女初长成。又,口字形似猪圈,哈哈,囡囡将来必被姓朱的人家金屋藏娇。(记着到时请本大师喝喜酒哦)

清欢 清,从水从青,清欢必出生于山青水秀之地,如四川云南。又,天得以清,地得以宁,天字添一笔为夫,说明清日后必有萧史乘龙,能得好夫婿。(呵呵,快谢谢本大师吉言吧)

Dem^o^naloNe 碧,从王从白从石,王者,玉也。白玉混迹于砂石之中,即使此刻怀才不遇,虎落平阳,将来也必有飞黄腾达之日。哥们,加油,是金子总要发光的!(好好努力,祝今年有新突破)

YOYO ,上山下风,山主静,风主动,易经中有山风卦,虽表面平静,内心躁动不安。嘿嘿,想必是春心萌动了吧……

YOYO且莫生气,本大师为你破例再测一字。然,上犬、月,下四点。月者,肉也。三点为水,四点为火,杭州西湖乾隆所题之“花港观鱼”四字可为佐证。综上所述,然,不就是火煮狗肉的意思么……(其实这两个字老早以前就测过,今天只是照搬)

才哥 才,啥也别解释了,才哥,你太有才了!又,才添一笔为木,木主仁,才哥必是宅心仁厚之人。(哈哈,废话,地球人都知道)

越王剑舞 剑,常言道,刀似猛虎,剑如游龙。越王兄想必是飘忽无踪,神龙见首不见尾。(怪不得前段时间失踪了,大师真准啊)

我思顾我在 顾,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我思故我在肯定是顾盼生情的绝世美女。顾右边为页,页即为头颅,可见又是无比聪慧之人(嗯,脑瓜子聪明,悟性颇高,孺子可教)

我本楚狂人 狂,从犬从王,犬中之王也。哈哈,一群小狗之中,最神气的那个就是我。

唉,还是换个字吧。诳,从言从犬从王,小狗中,不仅最神气,而且叫得最凶的那个就是我了……(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些大师算天算地算空气,就是不肯为自己算)

by  我本楚狂人 

11月9日

朦胧

(一)

在一个起雾的早晨

迷失了路

远处渺茫的歌声

是江南的烟水深处

九曲桥

诉不尽十里亭的幽愁

蝴蝶从庄子的梦中飞来

消失在桃花的尽头

兰桨

划动一枝莲的遐想

水底的鱼儿

不曾看见船上少女的模样

雕栏画栋

为何要掩着层层的轻纱

燕子的呢喃

是为阁楼中的人家?

稀疏的风

洒下一颗红豆的种子

长出了一地的相思

(二)

夕阳下了林间

找寻传说中的惊鸿

北斗泛着白光

好景犹在,子却无踪

一百十户的村庄

藏在缺口之桃树,水之源头

阡陌纵横

不食人间烟火

by  我本楚狂人 
8月16日

魔兽外传(前三章,未完待续)

 

一、大法

我在时空里驰骋,却没有行程,也没有足迹。如天马行空,任谁也不能将我挽留。

许多人羡慕我的自由自在,可是他们不知道,我只是一个流浪的法师,因为不满法师族的宿命,我得罪了族里的长老,所以才不得不借助瞬移,变换时空来逃脱他们的追捕。

曾经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她说她也喜欢在时空中自由穿梭,希望我带着她同行。

我拒绝了她,我不想她卷入血腥的纷争。

可她不死心,在一个干枯的泉水旁守望了一千年,她知道我总有一天会经过那儿。

远远地看着她日渐消瘦,我只好出现在她眼前,跟她说清楚。

我可以在无限的时空里自由来往,而你,只能在狭隘的范围里闪烁,我不原意带上一个累赘而失去我的自由,请你回去吧,你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自由时空。

不,我决不会妨碍你的自由。我会隐身,悄悄地跟在你身边;你依然可以像以往一样自由穿梭,不用担心我是否能跟上你的脚步。只求你答应带上我。

女孩的执着更加坚定了我的决心,我必须让她离开。

你难道真的不懂我不愿意带着你的原因吗?

若是明白,我也不用在此等你一千年了。

这是我的错,或许我应该早点告诉你,其实我早已找到自己的同行者,她叫水儿,和你一样,非常的美丽。你来晚了。

不,我不信。

我看得出,她的眼睛里有些异样。我转过身,用魔法变幻出一个玲珑剔透的人儿来,说道,这就是水儿。

天下竟有如此美丽的女子。她痴痴地念着,终于隐了身,从我身边消失,从她守望了一千年的泉水旁消失。

就在她隐身的一刹那,泉水源源不断的涌了出来。

那是她的眼泪。

她当然不会知道,水儿只是我用她的影子变出来的幻想。

长老们没有骗我,法师族的宿命注定要孤独终老,我始终无法逃脱。

可长老们也猜错了。他们一定想不到,在我身边,还有一个水儿,那是她的影子。

 

二、血法

我本是族里的王子,也就是族长的下一任继承人,养尊处优,地位显赫。

大法是我最好的兄弟,也是族里我唯一敬佩的法师。我私下里甚至认为,以他的能力更加适合担任族长继承人,他有着几乎无穷无尽的魔法,全族人都得到过他的恩惠。尽管那个有名无实的老族长十分疼爱我,但我一直不明白,那些迂腐的长老们为何也推举我做王子。

直到有一天,长老们找到我,说大法叛逃,只有我能够抓住他。原来这群老家伙早就预料到大法将对他们的统治不满,而我是最能靠近他的人,难怪要选我作为王子。

作为未来的族长,自然担任有逮捕叛徒的责任。可是,大法真的是叛徒吗?即便他叛离了法师族,可他毕竟是我兄弟呀。

但我还是要出发,我不能明着忤逆长老们的意见。临走时,长老们交给我一枚凤凰蛋,说是族长送我的防身之物。防身?呵呵,大法兄弟是绝对不会伤害我的,但既然是老族长相送,我还是很高兴的收下了。

一千年之后,我终于在一处泉水旁找到了大法,他正在那儿发呆。旁边是一个玲珑剔透的女子,世上竟有如此美丽的人儿,我看得呆了。

血法兄弟,你也是来抓我的吗?

呃,呃,当然不是。我赶紧回过神来。

哈哈,不枉我们兄弟一场。大法兄弟的笑声豪迈依旧,但略带几分沧桑。

兄弟相见自然要叙叙旧,接下来几日,我与大法兄弟往往秉烛夜谈直到天明;我也得知她叫水儿,这些日子与她朝夕相对,更是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一日晚上,我随身携带的凤凰蛋发出异样的光芒,破裂开来,从中迸出一只火凤凰。火凤凰告诉我,它是长老们派来监视我的灵鸟,劝我抓捕大法。

不,我决计不能做出卖兄弟的事情。我大义凛然地拒绝了这只怪鸟。

火凤凰说道,长老们已经布下天罗地网,大法已是笼中之鸟,断难逃脱,你若是还站在他那边,到时候你便与他一样的下场。

我被利用了,是我害了大法兄弟。我这才恍然大悟。

火凤凰继续说道,我看得出来你喜欢水儿,你若是除掉大法,兴许长老们就能将她赐给你。你是未来的族长,只有族长才能不受孤独宿命的约束。

水儿?水儿,水儿……

我把大法兄弟单独叫到泉水旁,说道,兄弟,若是有一日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你会原谅我么?

大法仰头叹了口气,点点头道,你定是有自己的苦衷,做兄弟的不会怪你。

我运用火凤凰教的魔法吸吮,抽尽了大法的最后一滴魔。对一个法师来说,魔法就是他的生命,大法如同一个凋零的生命,瘫软在泉水旁。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水儿来了,她哀怨的眼神让我手足无措。

你要抓大法,就先把我杀了吧。水儿依偎在大法身边,抚着大法的权杖。

杀你?啊,水儿,你又怎么会明白我的心意呢?我呆呆的怔在那儿。

水儿忽然惊叫了一声,是火凤凰来了,它要杀水儿!

我挡在水儿面前,火凤凰似乎无视我的存在,依旧喷出了火焰。我根本无法与之对抗,我也是火属性,我的火焰燃烧只会增加火凤凰的斗志,我闭上眼睛,等待一切都结束。

一阵暴风雪从天而降,打得火凤凰嗷嗷叫唤。是大法兄弟,他居然没事!

火凤凰跑了。

大法并不看我,只顾对着泉水喃喃的说道,为什么你临走前要在这里留下你的眼泪,为什么……

长老他们就要来了,你们快走吧。我背过身,跟大法说道。

过了许久,大法说,保重,兄弟。

兄弟?我心里掠过最后一丝欢喜。

泉水旁静寂的可怕,大法瞬移走了,水儿也随他而去,只有我一个人立在那儿,等待着长老们的到来。

 

三、恶魔猎手

在暗夜族里面,没有什么比我更令人恐惧,我有着天生的令人战栗的眼神。

我的名字却还有一段来历。

族长在峡谷中被四大恶魔围攻身亡,长老们立下规矩,谁能为族长报仇便可被拥为下一代族长。这些老家伙们的事自然与我无关,我看都不看。

可是有一天,族长的女儿含着眼泪来求我为她报仇,我一句话不说,只身冲进峡谷,取了十三个恶魔的首级回来,扔在族长账前。

长老们用诧异的眼神问我,杀族长的恶魔是哪几个。

我并不搭理,走到族长女儿面前,轻声对她说道,整个峡谷的恶魔的首级都在这里了,你可以放心了。说完,我便走开,任凭她哭的像个泪人儿。

我自然没有当上新族长,长老们不会同意,我也不愿意自找麻烦。但从此族人都叫我恶魔猎手,我挺喜欢这个称号,像恶魔一样的猎手。

更令我欢喜的是,她从此也不再终日含着眼泪,她脸上渐渐有了笑容,她笑起来的模样很美。她不再呆在家里,又开始出去玩了。她会一样本事,是她的族长老爹教她的瞬移。可她学的时候不够认真,顶多只能从这个山头移到另一山头。

有一天她回来时异常高兴,眼睛里闪烁着光芒,从来没有见她如此,我痴痴的看着。后来,她每天都出去,但回来时却总是郁郁寡欢,日见一日消沉。

我不敢去问她原因。她来找我了,问我,是否愿意为心爱的人等一辈子。

我点点头。

她哭着告诉我,她遇上了一个会瞬移的法师,她爱上了他,想一辈子跟着他,可他却一直在逃避。

我会一直等下去的。她最后跟我说了这句话,就离开了。

从此她再也不到我的营帐里来,每天都去一个干枯的泉水旁等待他,一个法师。族人们开始称呼她为守望者。

就这样过了一千年,而我,也等了整整一千年。

但她终于又来见我了。

我错了,一千年的等待原来是一个误会。她这样跟我说道,似乎一千年的时光就换来这么一句话。

让我去杀了他。我拿起了我的钢刀。

不,让我来,把你知道的世上最恶毒的杀人方法教我。她的眼神令我不寒而栗。

她学会了刀阵,毒镖,还有复仇之魂,每一样都足以置人于死地。

有一天,她说要去报仇,不让我跟着她。但我仍然悄悄的跟在她身后,我不想她有什么闪失。

泉水旁果然有一个年轻的法师,正在被一大群法师族的长老围攻,似乎是因为他放走了一个叛徒。她冲了上去,竟然要救他!那一刹那我如同掉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可我仍然也冲了上去。

我全身如同被火焰灼烧,我疯狂地挥舞着手里的钢刀,法师族的长老们终于被我击退。这场恶战也让我躺了三天三夜才醒来,所幸的是她并没有事。

你为什么还要救他?我问她。

他是他兄弟,我无法见死不救,我不能让他亲近的人受到伤害。她低下头。

只是他兄弟……哈哈,我苦笑。

门外突然闯进来一个人,正是那个得救的法师,他盯着她许久,痴痴的叫道,水儿……

水儿?我转头看看她,她也一脸迷茫。

我知道,更大的麻烦来了。

 

6月18日

“八佰里面吧”引发的争论(中国文化史作业)

 

某日,吾与好友区君、杨君、朱君四人至西食,时八点零三分,各窗口皆已打烊。吾等人正愁无食处,见旁有一对男女路过,男子道:此处歇业,去八佰里面吧何如?女子答道:绝妙去处也,奴家正有此意。二人遂携手而去。

八佰里面吧何许之地也?吾等来交大亦不下数月,然未尝闻有此处。乃相视会意,尾随二人而行。

过西食北边小门,灯光乍暗,未行数步,则豁然开朗。见小楼,立牌匾,上有“八佰里面吧”字样,龙飞凤舞,笔力遒劲。进门环顾,四周挂古代书画,车马 ,山水,草木各尽其美,雅致非常。观其所供应之面食,则临羅满目,各具特色。

吾四人点了几样面食,围坐一桌,一边品尝,一边细赏此间风景。

区君低头若有所思,言道:诸君可知此店名“八佰里”之由来?

君笑道:尔既有此问,想必早已心中有数,且道来便是。

区君亦大笑:哈哈,知我者莫若杨兄!容小弟班门弄斧,献丑一番。小弟以为,“八佰里面吧”实指牛肉面吧。盖古人所谓八佰里,乃牛之代名词也。典出《世说新语·汰侈篇》:君夫有牛名“八佰里驳”,常莹其蹄角 。王武子君夫 :“我射不如卿,今指赌卿牛,以千万对之。”君夫既恃手快,且谓骏物无有杀理,便相然可,令武子先射。武子一起便破的,却据胡床左右 :“速探牛心来 !”须臾,炙至,一脔便去。后人苏轼有诗曰:要当公八佰里,豪气一洗儒生酸。而辛稼轩之句“八佰里分麾下炙”亦可为佐证。诸君以为如何?

吾点头道:言之有理。

君却道:区兄果然博学,佩服佩服然区兄之言,小弟亦不敢苟同,盖牛肉面非为此间主食,故窃以为区兄之言尚待考证。依吾观之,八佰里乃指关中平原,即今西安一带。君当听闻“八佰里秦川”一说,吾亦曾至西安,见面馆前有联曰:“八佰里秦川尘土飞扬,三千万老陕起哄秦腔;来碗面条喜气洋洋,没有辣椒嘟嘟嚷嚷”。故吾以为,八佰里面吧应源自西安,八佰里则指西安一带平原之地。

友朱君自始未出一言,此刻方道:小弟亦听闻“八佰里洞庭”一说,湘沫子李琼有歌唱曰:八佰里洞庭我的家。杨兄何以断言是“八佰里秦川”而非“八佰里洞庭”?小弟方才听老板娘之口音,不似陕甘人也。

君一时语塞,吾拱手道:杨兄所言确有其理,但不知朱兄有何高见?

君笑道:呵呵,岂敢称高见,在下庸人,惟有庸识而已以为,八佰里实乃化自千里。君闻“千里飘香鸡”乎?千里一则谓香飘千里,二则谓名动千里。臆测,八佰里亦此谓也。

吾复问道:小弟驽钝,不明何以弃千里不用,而用八佰里?

君道:此正店家主人之高明之处也。其一,千里虽广,不如八佰里精准,故千里不免浮夸之嫌,而八佰里则令人信以为真。诸君见商场之标价,少有整数,多带零头,是同理也。其二,以音节而论,“八佰里面吧”朗朗上口,铿锵响亮,胜之“千里面吧”不啻也。

吾道:然也。

区君戏言道:兄何故对吾三人之见皆称“有理”?今日定要汝替吾等明白!

朱杨二人亦作逼视状,似不肯罢休。

吾笑道:诸君可修过“唐宋诗词鉴赏”、“中国文化史”乎?

君曰:未曾修也,不知何人执教?

道:国院李康化先生也。

三人正色曰:是高人也,慕名已久,吾等缘薄未能亲见。

言道:有幸聆听先生教诲两学期有余,先生常言,文化观因人而异,殊无定论。去伪存真,穷根究底固然可取;各抒己见,自圆其说亦应鼓励。今吾观诸君于八佰里之说各据其理,虽略有瑕疵,亦能自圆其说,吾从中受教良多。愚弟不才,实不能分辨孰优孰劣,望诸位兄长海涵。

三人相视,曰:然也,此言信哉!

忽听得老板娘叫道:你们几个小子吵个没完,还不快走,咱们就要关门了!……


5月21日

娃娃


约一个半月前在网上认识娃娃,昨天受了娃娃的大恩惠,今日思索着如何投桃报李,写点东西逗娃娃开心开心。因此以下文字绝对是出自鄙人真实意愿,而非在某人威逼利诱之下所做,诸位大可放心。

娃娃有惊世骇俗之美貌,玲珑剔透之心思,这一点地球人都知道,鄙人也不再赘述。娃娃从头顶到脚趾,周身上下,无不散发着魅力,单是其名字之中就蕴藏无限玄机,今日鄙人不才,就以此为题,捻花朝佛。

且看“娃”字,从女从圭,取美人与白玉之意,此境界便非同凡响。古往今来,能够称为“娃”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孩童,另一种是美女。

当然要先说美女。在古代,娃的本意即是指美丽的少女。现代人多少也保留了这种含义,鄙人曾经听到过一部电影的名字叫《夺命娇娃》,猜想女主角应该长的很不错。美女也有品位之分,最有名的娃当属吴娃,白居易《忆江南》中“吴娃双舞醉芙蓉”的画面就足以令人心驰神往。人们常说苏杭一带美女如云,大概就是因为苏杭属古代吴国,所以继承了吴娃的优秀基因。上海也属于吴国,娃娃身处上海,是当之无愧的现代版“吴娃”,也是盘古开天辟地以来美女的集大成者:秀外慧中,灵气动人,才艺超绝……(以下内容详见《美女恭维词汇大全》)

娃,也可指孩童。人之初生有如美玉,不染瑕疵,孩童最大的优点便是真与善。可惜世俗之人往往为求一己私利,随波逐流,同流合污,丧失真与善的本性。娃娃以超尘脱俗之姿态利于世,心中澄澈,明空见性,如同初生的孩童,浑然天成,即便是古代的名人雅士也莫能与之媲美。

如上所说,娃既为美女,又为孩童。那么,“娃娃”一词何解?娃娃=美女×2?娃娃=孩童×2?还是说,娃娃=孩童+美女呢?

有人或许会说,“娃娃”一名应一分为二来解,前一“娃”字指孩童,后一“娃”字指美女,所以娃娃所指就是孩子般的美女了。

哈哈,不管怎么说,其实娃娃是集真善美于一身,我等凡夫俗子望尘莫及,又怎敢在此做井蛙之论,贻笑大方。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鄙人不敢多说,最后引用老子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娃可娃,非常娃。


5月4日

杜鹃

我对着一朵杜鹃,它躲在一丛杜鹃里。

红里带着些白的花瓣,和白里微显着些红的花蕊。恰到好处。或许也只有你才能掌握得如此有分寸。

凝视,请允许我这样凝视。不需相识,陌路相逢也成知己。

知己,相看两不厌。

你也在看着我么?嗯,你在看我什么呢,是我鼻梁上这副厚厚的眼镜让你如此感兴趣?哦,你一定是在奇怪我的冒昧,放心,我只是路过,看一看,看一看就离去。

你自然不会寂寞。你身边这么多的同伴,陪伴着你,映衬着你。树上的鸟,远远地为你唱着歌。如果遇到调皮的蜜蜂,它们还会在你的花瓣上赖着不愿离开。当然,偶尔还有像我这样的路人经过,盯着你看,直到你害羞。

我?我不是说过吗,我只是一个路人,一个自由的路人。我有我的足迹,我不希望在一个地方停留的太久,看惯了一处的风景,就会忘了其它地方的美。怎么,你想和我一起去看风景?呵呵,那可不行,你不知道吗,你只属于这一个地方。

这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呀,我都差点不愿意离去。不行,我得赶路了,再看你一眼,说好了,就一眼。

嗯,我走咯。

转身离去。

哦,对了,忘了问你……

我回过头,对着一丛杜鹃,白白的,红红的,却再也找不到它躲在哪个地方。

1月12日

狂人“好色”说

人皆谓我狂人“好色”。谬哉!

我狂人之所好,非独色也,乃美也。天下之美有二,乃有形与无形。有形之美如声、色、味、触。盖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故谓有形。无形之美即精神、意识。人常曰:“妙不可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其此之谓也。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然狂人之爱美,乃君子之爱也。君子坦荡荡,故君子之爱美,爱则爱之,必不矫情造作,搪塞遮掩。何出此言?盖古之人为此者众矣。

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此乃诋毁有形之美也。孔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此乃遮掩无形之美也。后有无耻者如宋玉,借东家之女树一己之声名,尚引以为资,自鸣得意,恬不知羞,可耻矣。至于后世,有蒲公《聊斋》一书,书中多有异类之美,因其“美而不淑”,此伪君子卫道士不能抵御也,故斥之为妖,可笑矣。今之众人,亦有慕柳下惠坐怀不乱者,然其所慕,非坐怀不乱之风,乃坐怀不乱之事,可怜尚未坐怀,而心先自乱,可悲矣。

狂人之爱美,顺乎天而应乎人,发乎情而止乎礼,随心所欲而不逾矩。我狂人所谓礼与矩者,非世俗礼教,乃心中度量也,唯求心中坦然而已。故狂人或途遇一MM,凝视良久,回首驻足,以至尾随数里,得其嫣然一笑便欣然而归,又何足为奇!

呜呼!当今之世,慕美者众矣,知美者寡矣,而爱美者鲜矣。爱美而坦然者,我狂人未得遇也!噫,微斯人,吾谁与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