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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楚狂人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知我者,二三子。 既见故人,云胡不喜
February 07 浅读《荀子·王制篇》“礼治”的政治宣言与理论构建 ——浅读《荀子·王制篇》
鼎锅
《荀子·王制篇》集中体现了荀子关于“为政”的政治主张。笔者认为,荀子在《王制篇》阐述的基本思想既非“法治”,亦非“人治”,而是“礼治”。“礼治”的核心是“君子”,笔者认为也就是“君王”。“礼治”虽然有人治与法治的互补,但就其本质而言,仍难逃“人治”的窠臼。正是在《王制篇》中,荀子完成了“礼治”思想的理论构建。 “礼义”与“为政” 《王制篇》开篇曰:“请问为政?” (《荀子·王制篇》)为政的主体自然就是君王,荀子所要阐述的是“王者之政”。由此而奠定了《王制篇》全篇的基调:《王制》者,“王治”也。 “夫是之谓天德,王者之政也。”显然,荀子将王者之政作为至高无上的政治理想。但这种理想并非空中楼阁,荀子将它构建在礼义的基础之上。荀子认为,王者之政是一种用贤罢废、诛恶化民、赏罚分明的政治,可以使人人归于礼义。 首先,荀子把礼义作为王者之政的基本前提,他明确提出,“礼义者,治之始也”,“不可少顷舍礼义”。其次,荀子把礼义当作为政的重要标准,他称,“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能属于礼义,而归之卿相士大夫”,又称“听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再次,荀子把礼义作为社会的普遍价值,“能以(礼)事亲谓之孝,能以事兄为之弟,能以事上谓之顺,能以使下谓之君”。 在孟子那里,礼义更多作为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标准。孟子常将“礼义”与“圣人”相提并论,在他看来,“圣人,人伦之至也” (《孟子·离娄上》)。而到了荀子这里,“礼义”与“圣王”密不可分,施行礼义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圣王之治”。荀子认为,“礼者,人主之所以为群臣尺寸寻丈检式也,人伦尽矣”(《荀子·儒效篇》)。注意到了这一点,才能理解荀子“礼治”的真实含义。 值得指出的是,尽管荀子的礼义观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但它并非作为简单而直接的“为政”工具。荀子为他的礼义治国的政治主张建立了一个一以贯之的“礼治”理论体系。 “礼治”理论体系的构建 《王制篇》完整而清晰地构建了“礼治”的理论框架,并具体描绘了“礼治”的实现形式和蓝图。 荀子首先探讨了“群”的概念和内涵。荀子指出,人之所以能胜于牛马等动物,在于“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认为,对于普通个体而言,“人生不能无群”;对于君王而言,“君者,善群也”;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地其长,群生皆得其命”。 其次,荀子探讨了“分”的问题。“人何以能群?曰:分。”荀子把“分”作为“群”的前提条件,他说“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在《王制篇》专门的章节中,荀子具体论证了“分”的重要性。他说,“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这里的“齐”就是“分未定”。荀子甚至还不惜断章取义的借用《书》中的“维齐非齐”(本义为:要齐不齐的东西)来强调“分”的重要性。荀子还将“明分”看作为政的具体措施,即实行社会分工,让人们各司其职,他说“职而教之……安职则畜,不安职则弃”。荀子详细阐述了百官的职分,包括序官、司徒、司马、大师、司空、治田、虞师、乡师、工师、跛击、治市、司寇、冢宰、辟公、天王。总之,荀子认为,要使“群道当”,社会和谐,就必须明分止争。 在“明分使群”的基础上,荀子水到渠成地提出了“礼义”的观点。他认为,礼义的本质作用就是“定分止争”。荀子称,“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先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如前文所述,荀子将礼义作为王者之政的基本前提、为政的重要标准、社会的普遍价值。但是,礼义的出发点与立足点仍是“王治”。荀子认为,“礼义者,治之始也”,修礼义可以王天下,君王也应该修礼义;他说,“修礼者王”,“王者之人,饰动以礼义”。显然,荀子已将礼义作为王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理想。 那么,荀子又是如何将“礼义”与“君子”联系在一起呢?在荀子看来,君子是礼义的执行者。他明确指出,“君子者,礼义之始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荀子认为,欲使“百事无过,非君子莫能”。这里的君子,显然与孟子、子思所谓的君子大为不同,它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至此,荀子以比较严密的逻辑建立了“礼治”的理论体系,即:人而有群,欲群道当则必须明分止争,欲明分止争则必须借助礼义,欲施行礼义则必须依靠君子。以此逆推,也即:君子执礼,礼以明分,分则使群道当,群道当则天地得治。所以,荀子得出的结论是:“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总之,“礼治”最终的落脚点在于“君子”。这种逻辑体系的建立方式,与《大学》当中的修齐治平的论证方式颇为类似。 “君子”与“君王”之辨 《王制篇》所提出的“礼治”体系中,“君子”与“君王”的内在联系是什么呢?普遍的观点是,君王应当依靠“君子”治理国家。但笔者以为,在荀子的“礼治”理论体系中,“君子”与“君王”应当是同一个概念。 如果认为荀子的意图是“君王依靠君子治理国家”,那不过就是选贤而已,并不能彰显其“圣王之治”的实质。细读《王制篇》不难发现,荀子所说的“君子”,完全具有“君王”的特点。 《王制篇》由“请问为政”的话题引出君王“听政之大分”,继而详细阐述“法”与“议”的关系。荀子称,“故法而议,职(当作“听”)而通,无隐谋,无遗善,而百事无过,非君子莫能”。执法、行议、听政,这都是君王之事,与普通的君子无干。 后文又提到,“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如果说一个国家有君子存在,国家就能不乱,未免荒谬。显然将这里的君子视为贤良的君王,才符合文意。 又如,“马骇舆则君子不安舆,庶人骇政则君子不安位”,“庶人安政,君子安位”。将“庶人”与“君子”相对照,可见这里的“君子”与“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中的“天子”同意,都指“君王”。 荀子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能够担当起这个分量的,恐怕也只有君王了。 因此,笔者以为,荀子在《王制篇》中所说的“君子“,与”君王“是同一个概念。在荀子看来,惟有君子才能遵循礼义治理天下,才能实现“圣王之治”。“君子”,或“圣王”,是“礼治”体系的核心。 于是荀子对为政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听政必须“公平”、“中和”。荀子尤为注重“君人者之大节”,他认为君人有三个大节,即“平政爱民”,“隆礼敬士”,“尚贤使能”。 他引用孔子的话说:“大节是也,小节是也,上君也。大节是也,小节一出焉,一入焉,中君也。大节非也,小节虽是也,吾无观其余矣。”荀子认为,作为“王者”,应当做到“仁眇天下,义眇天下,威眇天下。仁眇天下,故天下莫不亲也。义眇天下,故天下莫不贵也。威眇天下,故天下莫敢敌也。以不敌之威,辅服人之道,故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是知王道者也。” 可见,荀子在《王制篇》所提及的“君子”,实际上是“君王”(特别是“圣王”)的代称。荀子把“君子”作为“礼义之始”,也就意味着对实现“礼治”的君王提出相当高的要求。
“君子”与“法”的博弈 如上所述,在荀子构建的“礼治”体系中,真正的核心是“君子”,“君子”既是“礼义”的执行者,又是“礼义”的化身。这就决定了“礼治”从本质上难逃“人治”的窠臼。而“法”在荀子的理论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更多的只是“礼治”的辅助工具。 《王制篇》提到“案然修仁义,伉隆高,正法则,选贤良,养百姓”,显然“修仁义”的重要性居于第一,而“正法则”居后。荀子在《王制篇》中专门论述了君子与法的关系,集中体现了他对于“法”的态度。 “故法法而不议,则法之所不至者必废。职而不通,则职之所不及者必坠。故法而议,职而通,无隐谋,无遗善,而百事无过,非君子莫能。故公平者,职之衡也;中和者,听之绳也;其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听之尽也;偏党而无经,听之辟也。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传曰:‘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此之谓也。” 荀子认为,“法”常常有“不至者”,法并非万能。因此,“法”必须依靠“议”来解决社会争端。所谓“议”,也就是给予为政者自由裁量的空间,带有明显的“人治”色彩。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议”的公正性实际上很难得到保证。荀子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将希望寄托于“君子”,称“百事无过,非君子莫能”。荀子指出,“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传曰:‘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 尽管荀子也主张“其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试图让“法治”与“人治”互补,但在他的“礼治”体系中,“君子”的价值与作用远远大于“法”,“法”只是为政的手段,“礼义”与“君子”才是核心所在。 “礼治”体系的最大漏洞在于其根基建立在一个不可靠的“君子”假设基础之上;荀子所谓“圣王之治”,必须先有“圣王”,而后才能有治。然而自古至今,“圣王”又有几人?尽管荀子在《王道篇》与《臣道篇》中试图修补这个漏洞,但他已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礼治”的本质。
September 23 壮壮的日记壮壮是个十一岁的小女孩,经常会拿着日记本问我诸如这样的问题:“哥哥,小心翼翼的‘翼’怎么写呀?”我便借机读一读她的日记。 看壮壮写的日记,很有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每个字是用铅笔一笔一划勾勒出来的,轮廓清晰分明,带着些稚嫩,瞧着却很舒服。即便是写了错别字,也同样生的那样好看——我觉得就像是石头上开出的鲜花或者天上飞着的热带鱼——看到它们,我不由得会心一笑,如同见到阔别的故人。这些字,不也是我小时候经常写错的么?我现在却不大常写了。恐怕也只有孩子,才愿意如此坦然地将错误展示给人看。而今,我们将纸上的错误抹去,却学会了掩饰自己的浅陋和无知,不断重复着更多的不为人知甚至也不为己知的错误。 若从内容来看,壮壮的日记往往平铺直叙,用我小学老师的话来说,那叫做记流水账,是写文章的大忌。可是,许多文人都追求“行云流水”的境界。文章就应该像流水一样,通畅而透彻,便如做人一样。好的文章,或像涓涓细流,百转千回;或像磅礴江河,浩浩汤汤;或像映月清潭,静水流深;或像浩渺大海,一望无际。而壮壮的日记则像是清泉,清澈得不染一点杂质。而泉水里的每一滴水珠,都折射出一个孩子眼里的世界。 壮壮眼里的世界是怎样的呢?我想就是她所认为生活的本来的模样。我们说“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可我们常因此而忽略生活真实的面貌,构想着所谓“艺术的真实”。我们忽略了生活丰富多彩的形式,而去探求它艰深晦涩的本质。许多人,包括我,都相信生活的琐事中藏着“微言大义”,于是孜孜以求地去发掘、深思,并最终深信不疑且自鸣得意地以为探究到了别人难以企及的哲理。可是回过头来,却发现我们因此而错过了生活的原始的美。壮壮在她的日记里,只是原原本本的记录着生活,甚至也很少发表她的感受。可是,她比我们懂得生活。我现在总想,我们与其要一双洞察入微的慧眼,不如选择一颗能够享受生活快乐的心。 从壮壮的日记里,你几乎看不出有什么章法,这大概就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境界吧。我曾想教给壮壮关于叙事、议论与抒情的区别和联系,让她学会写出“夹叙夹议”、“情景交融”的模式来。后来转念一想,还是作罢。我们现在一读小说,便有“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一读散文,则必定是“形散而神不散”;还有所谓“说以感动为先,奏以陈情叙事”等。可是,文章一旦成了学问,就失了味道。“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做文章做成这样,还有什么乐趣可图?我喜欢读的,恰恰是壮壮写的日记。你能从中读出自由,读出纯真,因为这本就是人的天性。它从来不会被章法所束缚,也不会屈服于世俗,它有它自己独特的思想。这样的文字,即便它多么的幼稚可笑,谁又怎么去苛责它呢。 壮壮的日记里,还有些只有我能读懂而别人都读不懂的东西。比如,壮壮的日记里曾有这样的一段描述: 今天,我们一起去京娘湖玩,还爬山……我们比赛谁爬的快,哥哥一下子就跑我前面去了,真不愧是练过功夫的人…… 看到这里,我得意地笑了许久。所谓的“练过功夫”,其实是个“典故”。我之前曾跟壮壮说,我练过一门叫做“梯云纵”的轻功,可以一下子从一楼蹦到六楼。壮壮说她不信。可壮壮的日记却告诉我,她心里终究是信我的。 壮壮以为我读过大学,必定懂不少的知识。可我能教给她的,只是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而已。“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样浑然天成、耐人寻味的日记,也只有像壮壮这般大小的孩子才能写得出来。至于我自己,恐怕是再也写不出来了。 by 鼎锅 September 15 长相思守十五的月圆,与爱有关。 中国人历来都是喜聚不喜散,于爱情尤甚。长相厮守,是对天下有情人也是他们对自己的最好的祝愿。爱情,无论它开着多么浪漫绚丽的花儿,我们期冀的是它的平淡的果实。无论是中国式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安徒生童话式的“王子与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美好的愿望总是一贯相通。中国人似乎更执着些。即便情人们生死永隔,也要谱一曲“天上人间会相见”的长恨歌,或是唱一出梁祝化蝶的凄美故事。长相厮守,长相厮守。 程程说,我们也要。 可是,我知道,世上还有着许多因分隔两地而不能相守的人们,即便在这月圆的夜。爱情的花,唯有用相思来灌溉;成熟的果实,须经历多少磨难。相思,相思!那是“卷帷望月空长叹”的无奈,是“一寸相思一寸灰”的煎熬,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决绝。 不过就是天涯海角的距离,可我们却无法逾越。不过就是离别,可我们却难胜相思。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矣;离别之恨,亦莫过于相思。“别时容易见时难”是画皮不画骨,独有李义山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一语道尽了相思者的心境。相思、相见、相别,相思、相见、相别……似乎成为一个永无止境的轮回。 程程说,怎么都是伤心词,年轻人要克制。 我便想起“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它出自张九龄的《望月怀远》,写的仍是情人缠绵悱恻的相思,只是被后人断章取义地广泛使用。我独喜欢它空明悠远的意境,有时竟能从中悟出些禅理来:相思于爱情而言,不就是万古长空中的一朝明月吗?这样的海上明月,恐怕也只有苏子笔下的清风明月才能与之媲美。“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或是缥缈的天问;“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却是千百年来无数情人们排遣相思的最大的慰藉。我们该庆幸,我们对着同一轮明月,而不是一个来自火星,一个来自金星。 程程乐了,我以后每年都陪你一起赏月。 可我们谁都清楚,相思,是无论如何也挥之不去的。我时常沉迷于理性,又时常陷于感情而不能自拔。程程比我要洒脱些,她跟我说,我又哭了,这次是因为想你想的。于是,我就记起上次相见时她给我唱的歌,梁静茹的《想念是会呼吸的痛》。 我问,我们何以要受这相思之苦?程程说,为了我们永久的爱情。 为了永久,就得承受苦痛。我想,程程有时候真是一位大哲学家。钱钟书不也说过吗,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你看“快乐”这词怎么写的,它是快过的欢乐。我们甚至来不及品尝,它只能放在将来的树枝上或过去的果盘里,憧憬或者是回味。而采摘它的艰辛与渴望,正是催它成熟的风雨和阳光。冰心说:“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这不也是我们爱情的写照吗? 程程,我明白了。有痛苦,才有欢乐;有思念,所以相守。这就叫长相“思”守,你说对吗。 By 鼎锅 二零零八年中秋 September 12 感受生活之美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温柔地掀开你朦胧的睡眼;当你路过图书馆旁的那棵古老的槐树,顺着长发少女的读书声,不小心闯进她的思绪;当你在球场上与人奔跑,相互倾听彼此的呼吸,并致以洒满汗水的笑脸;当你遇见小河边的步履蹒跚的白发苍苍的老人与他的金黄色的小狗一起漫步;当孩子的笑声与鸽子一同着蓝天与白云飞去;当清新的空气从坚硬的岩石和松软的土壤带来生命的气息……亲爱的朋友,你可曾感受到,这就是生活之美。 如果你是一个离群索居的孤独的思考者,如果你是一个无所适从的迷惘的流浪汉,如果你一味的沉湎于往日的蛊惑人心的时光,如果你的眼睛只能看到似乎触手可得的名利,如果你的固执与偏见蒙蔽了自己的良知和本性,如果你终日闷闷不乐或是惴惴不安,请你相信,亲爱的朋友,你应该去感受生活之美。 生活之美,人性的善良,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意义;生活之美,与大自然的纯真,构成我们生存的这个妙不可言的世界;生活之美,与宇宙的深邃,是我们永恒的话题的与终极理想。 亲爱的,感受生活之美吧!它让弱小的身躯充满力量,让浮躁的思绪平和安详,让阴霾的心灵洒满阳光,让快乐的源泉永不枯竭。生活之美,让你,亲爱的朋友,成为人间的天使。 生活之美就在你的身边,你无需劳神苦思,也无需四处寻找。它就在你的身边,亲爱的朋友,而当你发现它的那一刻,你将成为它最美的一部分。 By 鼎锅 水木传奇清朝末年,江湖群雄争霸,纷争四起,中原武林面临前所未有之浩劫。欲拯救整个武林于危难,不惟有天纵奇才,亦必有神兵利器相辅。当是时,干将莫邪之后人铸有两件神兵,一曰未名宝刀,一曰水木神剑。江湖传言:武林至尊,宝刀未名;水木不出,谁与争锋。 湖湘之地有后生名鼎锅者,以天下苍生为己念,为免生灵涂炭,欲寻得此二神兵。鼎锅征大漠,踏草原,访昆仑,终于在“西山苍苍,东海茫茫”之所,寻得未名宝刀。只见此刀生得奇形怪状,似刀而非刀,莫能名其妙。 鼎锅自忖曰:此刀虽能吹毛断发,削铁如泥,但似是旁门左道之邪器,吾不敢用也!又想,自古天下万物相生相克,在此邪器千步之内,定有至诚至正之神兵以克之。 遂东行数百米,见一荷塘,水清见底。中有一莲,亭亭而立,卓然不群。荷塘一侧有亭曰“水木清华”者,碑刻一联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亭中坐一老者,兀自垂钓不语。 鼎锅甚异之,忽神机一动,恍然大悟曰:莫非此莲乃水木神剑乎! 垂钓老者起身而立,曰:彼小子何以知之。 鼎锅曰:莲者,木也,池中有水,故称为水木。想不到水木神剑乃原是天生神器! 老者手指碑刻曰:能解此联乎? 鼎锅沉思半晌,曰:联者,莲也,二者本是一体。“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地为万物之母,却甘居处万物之下,如同水之向下,善利万物而不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为至阳至刚,莲亦不蔓不枝,刚直不阿;天行有常,永不停息,亦正如水中之莲,生生不息。 老者颔首笑曰:后生可畏。除此,是否另有所悟? 鼎锅凝神曰:以五行而论,水能生木,此莲之所以生生不息,全靠此水扶持。故君子自强不息,须以厚德载物为先。若是无德之人,怎能自强!欲成就大业,当以修身立德为本。 老者正色曰:吾乃护剑人,今神剑已得其主,请将水木神剑拿去罢。 鼎锅坦然笑曰:蒙先生教诲。吾已得水木之精神,足以拯救天下苍生,取神剑何为?自此,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如此,才不负水木之精神。 By 鼎锅 September 10 鼎与鼎锅吾于space数易其名。初号“我本楚狂人”,盖慕太白遗风矣。后自觉吾言狂而非真狂,故改号诳人。今又更名为鼎锅,鼎锅乃吾小名,可谓返璞归真。谨作文以记之。
鼎锅游中原,遇鼎。 鼎锅曰:彼三足两耳之怪,是何来历? 鼎曰:我乃鼎也。 鼎锅曰:原是同类。 鼎曰:非也。汝乃市井之徒,火烛之光固不能与日月争辉,岂敢称同类? 鼎锅曰:何以不同,请明示之。 鼎曰:鼎者,国之重器,天下至尊。臣民见我,如见天子。 鼎锅曰:汝若为天子,我则为天矣。 鼎曰:敢出狂言! 鼎锅曰:汝不闻民以食为天乎?民无鼎锅,则无食;无食,则无天矣。 鼎曰:汝乃乡野小子,未见世面。我高居庙堂之上,受人供奉,享尽天下烟火。 鼎锅大笑曰:汝不智也!我久居炉灶,若论及烟火,乃是以汝之短比我之长。 鼎怒曰:我乃昆仑山下精铜所制,出于干将莫邪之手。重万斤,历千载,世所罕见。汝满脸炭黑,斑斑锈迹,与废铁无异。 鼎锅曰:虽制于精铜,暴殄天物而已;虽出于名匠,亦枉费神工。汝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徒有虚名。物皆求尽其用,人皆求尽其能,我虽废铁,终有用武之地。汝庞然大物立于天地间而一无所用,岂无愧乎? 鼎愧而叹曰:感君之言,今幡然醒悟矣。大丈夫立于天地间,但求有用于苍生社稷。华而不实,有何用哉!我当另起炉灶,愿为世间一鼎锅。 再拜而去。 By 鼎锅 June 02 自在很想求一个大自在。 自在与自由不同。自由是人生的终极意义,永远可望而不可即。卢梭说过,人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所谓天赋人权,不过是一场政治运动而已,根本不可能解决人生的苦恼。萨特说得更明白,人生而要受自由之苦。因为自由是选择的自由,这本身就是一种“非自由”。人无法逃避选择的宿命,这是人生而为人的天性。曾偶见一联,道出人生对于自由的无奈:“鸟在笼中,恨关羽不张飞;人在世上,守八戒还悟空。” 能够了悟诸法空相并从此遁入空门,固然可得自由,却不是适合凡人的法门。何况出家人若是六根不净,更容易陷入“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的苦恼。于凡人而言,与其求自由而不得,不如求个自在之心。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了人生三层境界。第一层“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二层“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层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三句词皆与女子有关,且都是为情所困,不知是巧合还是人生的宿命。牵强照搬人生三境,我想“自在”也有三层境界。 第一层境界,“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这句诗相传是杜甫年轻时醉意花间所作。后世的人大概只记得那个忧国忧民沉郁顿挫的杜子美,却不知他也有裘马轻狂的时候。轻狂,本就是年轻人所不能缺少的烙印。自由自在的青春时光,是生命的序章,在人生舞台足以留下惊鸿一瞥。然而,伊昔红颜美少年终究会韶华不再。这种自在,不过是桑之未落时一抹青涩。 第二层境界,“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语出秦观。飞花细雨,写的应该是一位女子;似梦如愁,却是怎样的心思?细雨无边,飞花似梦,正不知何去何从。虽言“自在”,却含着多少苦恼,透着多少无奈。求而不得,得而若失,人自在,心却不自在。 第三层境界,“昨夜江边春水生,艨艟巨舰一毛轻。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此刻,朱熹这位理学大师不像是孔老夫子的信徒,倒像是那位终日将“道可道,非常道”挂在嘴边的骑牛的老头的传人,尽喜欢打哑谜。又或许是朱老夫子得了什么好处不便言明,兀自窃窃私喜吧。“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这较之于“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也算是异曲同工。可是要得这等境界,不知要历经多少幻世? 徒言“自在”三境,想想我自己,道是自在,却不自在。我深知自己性格偏狭,事事须探求个所以然来,故而不能得自在之心。人以理性自居,自诩高贵。然而世间万物,自有其存在的道理,柏拉图不也说“一切存在都合乎理性”么?与蚍蜉蝼蚁相较,人并不见得就有什么奇特之处,甚至与尘埃无异。我常常想道,与其穷根究底,执着太深,不如将自己视为天地间的一种客观存在。悲喜本就不打紧,爱恨更不必关心。满眼云烟皆散去,我自在天地间。莫非,这才是自在的真意。 By 我本楚狂人 April 27 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一) 暮春三月,突然想起了油菜花。
(二) 那是前些天从家教回来的路上,透过地铁的窗户,远远的看见一丛金黄。我当时诧异极了。 在上海这样的城市,春天只能被禁锢在巴掌大的公园里。如果身处寸土寸金的徐家汇或灯红酒绿的南京路,你几乎看不到任何四季的变化。上海只是一个无比狭小的空间,就如同拥挤不堪的地铁,人人都争抢着涌进来,在缝隙中寻找立足之地。上上下下,走走停停,都是互不相识的人群。极度繁华与极度冷漠,竟能统一得如此完美。 在交大读了四年书,也就在闵行待了四年。闵行曾是一片郊区,在这里既有现代化的高科技园区,又能看到残存的农田和破旧的房屋。城市将交通延伸到每一寸可资利用的土地,贪婪地汲取它所要的养分。我所见到的那一丛油菜花,就生长在这样的环境中。不知道是它们侵蚀了城市赖以发展的空间,还是城市剥夺了它们生存的净土。 但无论如何,看见它们,我仿佛就看见了春天最灿烂的笑容。 印象里的春天,总是生机盎然。家家户户门前最常见的是桃花和梨花,都有着缤纷的落英,却不像樱花那么轻浮。它们是田园派诗人,书写着朴实的诗意。山野里,则另有一番风味。最美的是两种颜色:红的是杜鹃,金黄的是油菜花,都漫山遍野的开着。杜鹃躲在树丛中,犹抱琵琶半遮面,是一种含蓄的美;油菜花则更加热情奔放,成片成片地出现在田野或是被开垦了的山腰上,开放得如火如荼。红与黄、自然之美与劳动之美交相辉映,构成了春天最动人心魂的画面。 在春天即将逝去的时候见到它们,喜悦之情,可想而知。
(三) 如果把生命的前四分之一当作人生的春天,二十多岁算是暮春时节了。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在这样如诗如画的氛围里撷取些春天的回忆 ,大概会是件很浪漫的事情罢。 然而我能记得的,仍旧是遍地金黄的油菜花。 而我自己呢,是那个奔走于其间的孩童吗;是谁,在轻唤着我的名字呢? 我想起我的奶奶。这个名词早已作为一个不可撼动的至亲至爱的形象,定格在童年的像框里。我那时只是个孩子,而奶奶已经垂垂老矣。在人生的道路上,一个才刚起步,一个却快走到了终点。那种相依为命的感情,早已超越了记忆而存在,融进血液与生命当中。而关于奶奶的点滴回忆,都成为不能与人分享的珍藏——无论将来,这些记忆是逐渐被风化得模糊甚至破碎不堪,还是在时间的河里被冲刷得所剩无几却越来越清晰。 人其实永远都依赖于过往而活着的。倘若一个人突然丧失了记忆,那比丧失生命才可怕。一个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人,也自然不知道自己将走向何处。所以,生命让我们拥有记忆;那些一直出现在我们记忆中的人,便成为了我们的亲人或者是爱人。然而人又不能永远活在过往之中,因为时间之矢是一去不返的。鞋里藏着沙砾,走起路来大抵是不太方便的。于是,生命又让我们学会遗忘。我相信我的童年,定像那漫山遍野的油菜花一样灿烂夺目。可我能忆起的,只能是很少很少的一部分。更多的,就如丛中的蝴蝶,不知道飞向哪儿去了。 在大娘家里,还保留有我小时候常见的一些物什。在我这个年纪,大概还不会满怀着物是人非的沧桑,但睹物思人,却是人之常情。每次过年回乡的时候看到些旧物,就仿佛看到曾经的自己。在原来祖屋的地基上,大娘家建了新的楼房。但屋前屋后,青山、池塘、田野依旧,空气里还能嗅出些童年的味道。然而,就在去年的年底,大娘因病不治,也随奶奶而去了。 我很少去思考关于生死这么沉重的话题。现在却突然想明白,生老病死每天都在发生着,我们之所以没有察觉到它们,是因为它们还未曾触动我们的灵魂。矿难发生的时候,伤亡几十个与自己不相关的人,我们会叹惋,却不至于感觉到心的刺痛。然而,如果是得知自己的爱人或亲人有些微恙,恐怕就会茶饭不思。生老病死,不是属于一个人,而是由所有爱与被爱的人一同承受。 都不必去回忆了,也不必去思考什么。我能想起的,仍旧只是那漫山遍野的油菜花,和它们灿烂的笑容。当暮春过去,芳菲落尽之时,它们会结出青绿色的果实来。 By 我本楚狂人 April 01 我本楚愚人愚人节翻译自西方的April Fools’ Day——“四月傻瓜节”,按照这个理解,愚人也就是傻瓜们的意思。这个世界之所以有傻瓜,往往不是他们自己的过错,而是因为聪明人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愚人节不仅仅是愚人们的节日,同时也是为那些喜欢愚弄他人的聪明人而设。“愚人”二字,本身恰恰兼有这两重含义,中国的文字果然博大精深。 能够被称作愚人,想必脑子里已经木质化到一定程度,或者是一团浆糊。即便遭人愚弄,也是蒙在鼓里,难以醒悟的过来。像这般愚法,于被愚弄者,并无多大影响;于愚弄者,却也失了趣味。所以,但凡一个真正聪明的人,是不会把工夫花在那些心智不全的人身上。而真正的愚人呢,也因此落个安全自在。难怪当人家烧香拜佛求个聪明儿子的时候,苏轼却说,我愿生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能有这样的想法,真难为了天下父母心。不仅如此,愚人还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世间愚人越多,纷争就越少。老子曾经曰过“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可惜的是,俗世间真正的聪明人并不多,彻底的愚人也很少。绝大部分的人都很平凡,我们称之为凡人。但凡人并不甘于平凡,这是生物进化论所决定的。他们希望跻身于聪明人之列,免堕于愚人之伍——如同凡人们都幻想着天堂,唯恐被打入地狱。凡人在世间历练,有的练就三寸不烂之舌,八面玲珑之心,升级为聪明人;有的则浑浑噩噩,闭目塞听,最终降格为愚人。这个两极分化的过程,正是通过尔“愚”我诈来实现的。兵者多诡的道理,不只见于战场;愚弄众生的手段,或者称之为愚术,也不只是聪明人的专利,而愈来愈多为凡人们所青睐。一面愚人,一面被愚,大家都乐此不疲。 然而如上所说,世间真正的愚人其实并不多,愚来愚去,大家也都心知肚明。《士兵突击》中的许三多算是一个标准的傻根,经常被成才欺负,可许三多说:“成才他们在坟地里吓唬我,我其实都知道,我那害怕是装出来的,要不他们光没完没了的吓唬我。”许三多的这种生存哲学,你能说它愚吗?成才在愚弄许三多的同时,反倒愚弄了自己。愚人以自娱,不过是“愚人以自愚”罢了。社会发展到今天,任你多高明的愚术也算不得新鲜,终究会被识破。机关算尽,勾心斗角,只会自讨没趣。最聪明的人,应该是那些老老实实、安守本分的人。 朱自清说,我们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上,转眼间又赤裸裸的回去。来去之间,甚至无暇思考“生我之前谁是我,生我之后我是谁”这样简单而古老的命题。愚人也罢,聪明人也罢,都逃不掉生老病死。诸葛亮号称智胜,最终不也落得个命丧五丈原么,即便死后仍然愚了司马懿一把,又有什么用呢?《射雕英雄传》里面老顽童周伯通领悟到一套比九阴真经更厉害的功夫,把它教给了愚人郭靖:“一个人不管武功多么高强,总有一天会命归黄土。所以根本不用费心钻研甚么武功,只须比赛长命。谁活得久,谁就是胜者。”开开心心活着,才最受用。 有人说,愚人节是西方幽默式的自嘲。因为兴许眼前的一切,不过是上帝愚弄人类的一场游戏。这种见解比较贴近愚人节的众乐乐的气氛,但“形而上”的意味稍显浓厚了些。回归到社会来,愚人节,于愚人是善意的提醒,于聪明人也是友好的劝诫——这大概是符合愚人节“愚”人为善的本意吧。 By 我本楚愚人 March 05 小红松和牧羊犬在茂密的森林里,有一棵小红松。很小,还未长成参天大树的模样。可那不是一株寻常的树,她仿佛是森林里的精灵,为快乐而生。若是没有了她,整个森林都会显得黯淡无光。 有一天,一只来自草原的牧羊犬闯入了森林。那是一只很普通的牧羊犬,不需要什么描述,也找不到什么特殊的话语来描述他。故事大概就是这样开始的。 “喂,你站住。” 牧羊犬转过身来,看到一株红色的树在叫他。他觉得有些诧异,却不是因为这棵树的颜色很特别——因为自小生活在看不到树的草原,在他眼里,这里的每一棵树都特别。 “是叫我吗?”牧羊犬小心翼翼地问,唯恐惊吓住了这棵小树。 “这里除了你,还有别人吗?”小红松用很新奇的眼光打量着牧羊犬。 “当然有啊。我刚刚还看见几只大尾巴的小东西呢,它们会爬树,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牧羊犬正儿八经的争辩。 “(*^__^*) 嘻嘻……你说的是松鼠吧。我每天都见到他们,让人厌烦。”小红松不屑一顾地说道,忽然语气一转,说,“我倒是觉得你很特别,长长的毛,很漂亮,从来都没见过。” 牧羊犬愣了一下,脸都红了,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我一点都不特别,也从来没有人说我特别。我身边的所有的牧羊犬都和我一样。” “它们的尾巴上也都长着红色的鬃毛吗?你看,就那一束,真的很漂亮。” 牧羊犬顺着小红松指的方向瞧去。那一束红色的鬃毛,是他生下来就有的。草原上的同伴们都说,那束鬃毛是他唯一令它们羡慕的地方,因为它们都没有。牧羊犬以前总觉得,这并不像是一种赞美。可今天听到小红松也说他漂亮,心里也有些沾沾自喜了。 “你喜欢吗?我把它送给你吧。”说完,牧羊犬伸手就要去拽。 “别,别!”小红松连忙制止,见牧羊犬楞在那里,不禁开心的笑了,像一朵花开般灿烂,“它长在你的尾巴上才漂亮,我拿了它有什么用。你这人真有意思,能告诉我你从哪里来么?” “我从大草原来。”牧羊犬回答。 “草原?那是个什么地方?能带我去看看吗?”小红松越发的好奇了。 “草原啊,和这里可不一样。那儿一眼望去全是绿色的草地,看不到尽头。嗯,还有成群的牛羊,它们可调皮了,到处乱跑。”牧羊犬说着说着,自己也兴奋起来了,“于是呢,我也就跟着它们跑啊跑跑啊,跑得可快乐啦。” 小红松听着听着,眼里放着光芒,仿佛自己也跟着牧羊犬奔跑了起来。尽管她对草原一无所知,可她开始有些向往这个地方了。“你还没回答我,能带我去草原吗?” “那可不行。你到了那里会无法生存,而且,那里也没有别的树。”牧羊犬看到小红松似乎有些失望,便又说道,“其实……其实草原也没那么有趣,呆久了就会很枯燥。你看我,就是因为厌倦了那里的一成不变,才跑出来的。” “是吗?”小红松将信将疑,又问,“那你想跑到哪里去呢?” “我也不知道,可我知道天底下有很多地方都值得去瞧瞧,比如说戈壁,还有大海。最重要的不是去哪里,只是我习惯于奔跑。” 牧羊犬昂着头,似乎陷入了沉思。 “可是,当你一个人奔跑的时候,不会觉得孤独吗?” 孤独?牧羊犬摇摇头。在牧羊犬的意识里,似乎从来没有过这个字眼。他早已习惯一个人奔跑,习惯那种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他觉得,这就是他生命的全部。 “那你觉得这片森林美丽吗?”小红松突然冒出一句。 牧羊犬环顾四周。森林里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有的伸入云霄,如慈祥的长者俯视大地;那些矮小的则像是稚气未脱的孩子,与松鼠、鸟雀嬉戏。它们看起来都那么亲密无间。地上也有草,草叶尖上挂着露珠,如早起的夜莺的眸子。淡淡的雾霭随着风游荡,不经意地穿过牧羊犬长长的毛发,却像母亲的轻抚般温柔。牧羊犬不经意的把眼光瞥过来:一缕阳光从林间照射下来,正巧落在小红松身上。在氤氲的雾霭中,小红松如同仙女般迷人,牧羊犬看得呆了。她确实是一棵很特别的树,他想。 “这里很美。” “你能留下来吗。和你一起说说话,真的是件很快乐的事情。我身边的朋友很多,但从来没有像你这样的。”小红松似乎是不经意地轻轻地说道。那声音如此之轻,一阵微风吹过,都几乎将她的声音吹散了。 牧羊犬有些惊异,忍不住退后几步,说:“这里很美丽,可是并不属于我。你在这里应该会觉得很开心才对呀,你看,你周围都是很善良很殷勤的朋友,有它们陪着你呢……” 牧羊犬正要说下去,却不敢再说。他看到在寒冷的晨风中,小红松的身子突然震了一下。他想,她一定是不高兴了吧。 于是他们都不说话,一动不动地站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四周响起了淅淅沥沥的声音。牧羊犬打了个寒噤,这才发觉森林里下起了雨。 “你过来一点。”小红松终于开口说话了,“我替你遮雨。” 牧羊犬迟疑了片刻,走上前去,却不敢十分靠近。 或许是为了打破沉默,小红松问道:“曾经还有别人为你这样遮雨么?” 牧羊犬没有回答。他想起了在他很小的时候,每逢刮风下雨,他就钻到妈妈的怀里,享受孩子才能享有的温暖。当他长大后,习惯于独自在草原中奔跑,风雨让他坚强,那种感觉便渐渐的疏远。当他看到调皮的羊羔们躲在母亲的怀里玩耍,偶尔也会勾起童年的回忆。此刻不知怎的,站在小红松的身旁,竟仿佛让他找到了失去已久的那种温暖。 见牧羊犬又不再说,小红松生怕又陷入尴尬的沉默,她用了轻松的语调说:“你真应该觉得幸福,因为有这么一棵可爱的红松为你遮雨。”顿了顿,她像是突然想起什么来,语气中又染上了伤感:“你说你想去戈壁,还有大海。在那儿,会有别的美丽的树吧,它们也会为你遮雨么?” 牧羊犬想了想,说:“我曾听妈妈说过,有一种树叫做白杨,它们年复一年的守护着戈壁,因为戈壁是它们唯一的爱。至于在大海,传说有美丽的珊瑚树,那是海洋里的公主,雍容华贵,常人是见不到的。我想它们不会为我遮雨,我也不喜欢它们为我遮雨。” “可是你却让我为你遮雨,呵呵。”小红松开心地笑了,她眨了眨眼皮,又说:“你说你是不是应该报答我?不如你答应我一个要求吧。” “嗯,你说。” “不,你先答应,我才能说。” “好,我答应。只要……只要我觉得我能做得到的就行。”牧羊犬心里有些忐忑。 “我想和你一起去戈壁看白杨,去海里看珊瑚。”小红松一边说,一边按捺不住兴奋,“所以呀,我要你教我学会奔跑。这样我也可以一起去了。” 奔跑?牧羊犬不禁哑然失笑。倘若一棵树能够在森林中到处乱跑,那是多么有趣的事情;倘若一棵红松能够跟着一只牧羊犬满世界的跑,那会是多么……多么……该找个什么词来形容呢?不,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本就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可是,小红松一本正经的带着憧憬的表情,却让牧羊犬不忍心拒绝。他只能再次沉默。 小红松脸上的笑慢慢地黯淡了下来,仿佛一朵花的凋零,让牧羊犬不敢直视。 “我知道,你想离开,一个人去奔跑。对不对?”小红松的话语在风中颤抖着。 牧羊犬不知道怎么回答,虽然相处的时间很短,可他心里却突然有种割舍不下的感觉。从大草原一路跑来,这还是第一次。 “我本来还想着和你一起奔跑,那该是件多么浪漫的事情。”小红松幽幽地叹道。 “浪漫?那是什么?”牧羊犬问。 小红松并不理会,说:“你不是说要把那束红色的鬃毛送给我吗?我刚刚说不要,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我又想要了。” 牧羊犬将它拽下,放到小红松手中。 “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小红松出神地看着手中的礼物,说,“这就是浪漫,你知道吗?” 牧羊犬觉得一痛,却不是从尾巴上传来。莫非这就是浪漫的感觉么? “以后每当我看到这一束红色的鬃毛,或许能够想起你来。”小红松的语气淡淡的,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可她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看着牧羊犬,问道:“当你离开之后,会想起这里吗?” 牧羊犬觉得更痛了,说道:“我会经常想起这里,想起这里的阳光、空气和泥土的气味,想起这里的松鼠和鸟雀,想起这里的灌木和小草,还有……还有一棵小红松。” 小红松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光芒,却不说话。牧羊犬也说不出话来。 仍然是沉默。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夕阳照着森林,不觉已是黄昏。 牧羊犬望着小红松,说:“我该走了。” 小红松没有回答。 牧羊犬走出了几步,前面是一条小路,延伸到森林的远处,一眼望不到尽头。突然有一种奇怪而陌生的感觉涌上牧羊犬的心头,那是什么呢? “当你一个人奔跑的时候,不会觉得孤独吗?”牧羊犬想起了小红松的话。难道这就是孤独? 牧羊犬回过头。夕阳在林间洒下片片金黄,小红松一动不动的伫立着,仿佛要消融在这血红的余晖中。他的心头又是一痛。 “你答应我一个要求吧?”“好,我答应,只要我觉得我能做得到的就行。”牧羊犬想起了自己承诺。 “嗨,小红松,我忘了一样东西。”牧羊犬转过身来,迎着夕阳,向小红松走去。 By 我本楚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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